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要求強制標示反型脂肪(Trans Fat):

過去30多年來,全球從事研發較為不飽和的膳食脂肪(如人造奶油Margarine),以致近來的人造奶油系列產品(包括酥油Shortening)不再予以過度硬化(即氫化)而含有較多的液態油脂,然而卻導致產品含有更多的反型脂肪。(註: 完全氫化飽和加工時,不會產生反型脂肪,然而經予部份氫化(Partial hydrogenation),卻會產生反型脂肪)。
植物油脂、動物脂肪以及魚油等,經部份氫化加工後,予以配製半固態的食用加工油脂(膳食脂肪,Dietary fat),諸如人造奶油及酥油等,均含有相當多量的反型脂肪。通常人造奶油的反型脂肪含量為7.1~17.7%(最高達31.9%),酥油為10.3%(最高達38.4%)。人造奶油的平均反型脂肪含量,在美國為11~30%,英國為11~39%,東歐及西歐為7-32%,日本為8.7~26.5%。

經予研討改進,在荷蘭其膳食脂肪的反型脂肪含量改善為5%以下(並擬修改為1%以下),法國為3.8%,瑞典為5%以下,澳洲為3%以下,丹麥為5%以下(已改為2%以下)。歐盟(EU)諸國在膳食脂肪上,要求標示反型脂肪含量,行之有年。如是,糖果糕餅類用(Confectionary),烘焙用(Bakery),油炸薯條片(Potato chip and French fried potato)用的各種食用加工脂肪,隨而均要求降低反型脂肪含量,以符合健康訴求。
為什麼,反型脂肪係為“殺手脂肪”?

通常天然油脂(膳食脂肪類)中所含的不飽和脂肪酸,幾乎均為順型(Cis型)而只有反芻動物脂肪及其乳脂含有由於微生物氫化作用而產生某些量的反型(Trans型)脂肪,諸如牛脂含有2.5~4%,乳脂含有5~9.7%的反型脂肪。順型係自然界最為普遍的不飽和脂肪結構,諸如黃豆油、玉米油等各種植物油脂,均不含有反型脂肪。

據醫學報導,經攝取過量的反型脂肪,會提升血清LDL膽固醇(壞的膽固醇)濃度並可能降低血清HDL膽固醇(好的膽固醇)濃度,進而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如Cardiovascular Disease, CVD或Coronary Heart Disease, CHD)的危險,而似比飽和脂肪的負面效應更為嚴重。

美國FDA宣佈修改營養標示規制,對於一般食品及膳食營養補充品(Dietary Supplements),其營養事實欄,必須標示反型脂肪(Trans fat),而將於2006年1月1日生效執行。根據該規制,在營養事實欄(Nutrition Facts Label)的飽和脂肪項下,必須另行標示反型脂肪,但不包括其每日攝取量(%DV,Daily Value)。於此,反型脂肪,係指由所有非共軛型(Non-conjugated)單元不飽和脂肪酸所構成者,並不包括共軛型(Conjugated)雙鍵的反型不飽和脂肪酸在內。每餐份(Per serving)的反型脂肪含量在5g以下時,則以0.5g增值為單位標示含量而在5g以上時,則以1g增值為單位標示含量。若每餐份的反型脂肪含量少於0.5g,則可標示為零含量。

如是,如何製造反型脂肪低或零含量的食用加工油脂(或膳食脂肪),乃成為有關業界的新挑戰!!

(參考資料來源: INFORM (AOCS), March 2004, Oils & Fats International, September 2003, March 2004)